心理学:科学抑或艺术?

心理学是一门科学抑或艺术?从冯特到罗杰斯,从学科建制到科研基金设置,似乎都在毫无异议地告诉人们:是科学是科学是科学!

那另一方面呢?即使是公认的心理学家的著作中亦涌动着大量的非科学性语汇,从弗氏的梦荣格的集体潜意识奥尔伯特的不可重复的个案研究法。它们与其说是心理学术语,不如说是一群艺术家们在用自己创立的心理学术语抒写对宇宙、人类世界的认识。而众多心理学大家的知识结构似乎也在争议:心理学,艺术耶?科学耶?如今为后人传诵的心理学家大多数人获过文学方面的学位并有文学著作问世。

即使像严谨地探讨环境和行为之间的关系的铁杆行为主义者斯金纳竟然酷爱文学,虽然他早年仅仅发表过一首无韵诗:

“去解释/并由此抛弃/无意义的应该/真理的求索只在于/做与不做。”

直到中年斯金纳才有小说《沃尔登第二》行世。

探讨斯金纳的理论体系,我觉得从科学与艺术的关系入手或许是一个视角。毫无疑问,斯金纳像大多数行为主义者一样,严格地遵循科学的因果性和可重复性进行讨论,始终固守着行为主义的核心观点:严格决定论。斯金纳著作中的一系列术语从操作性条件反射、强化到代币奖励都对人这种高级动物的行为做出了“科学”意义上的概括。

如同大多数野心的心理学家一样,斯金纳不甘也没有将自己的理论局限于对人类心理行为的解释。在他的《沃尔登第二》以及他的后期著作中,他甚至认为,只要安排妥善且精确的一系列程序,即可以通过公社成员的操作来决定奖惩,从而使每个人都具备他应该具备的品质。整个社会文化都可以按照科学家斯金纳的理论进行运作。这样一来,立即产生了一个尖锐的问题:谁来控制控制者?

斯金纳无法回答,我们的科学家斯金纳只能够付诸艺术想象。我想在此一定会有人批评斯金纳是一个艺术家,正如当他将通过动物实验得出的结论类比于人类身上时,一定会有人不屑地说:斯金纳,一个科学家罢了!

那么,怎样看待科学与非科学——比如常识,比如艺术的关系呢?以心理学为例,如果仅仅强调科学的确定性和直接因果性,那么每一位心理学家的概念很有可能就被淹没在大量的未知之中。如果你强大到足够对抗所有的未知,或许,那样,我们就如同爱因斯坦等人一样,找到了科学与艺术的最终和谐统一。

最新的: